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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安排

更新:2023-09-14 00:20:42 高考升学网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那么东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规定的呢,东莞高温不同发放时间多长,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东莞高温补贴的相关知识。

一、东莞市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1、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2、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享受高温津贴需要符合条件:

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湿,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即又闷又热,且持续的时间较长。以上两个条件中,前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来自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如果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约到企业不发放高温费怎么办?

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最好的办法就是阅读东莞市人力资源部或者是劳动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规定。东莞市的高温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可以领取150元。且用人单位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对于企业拒不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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