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衡阳师范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转专业基本条件
第四条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一)在籍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在转入专业更有利于其专业发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二年级以上(不含二年级);
(二)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未完成学年注册;
(四)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要求;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1999年3月,衡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衡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衡阳师范学院。2001年2月,湖南省第三师范学校并入。学校坐落于王船山(王夫之)故里、蔡伦家乡所在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衡阳市,地理位置优越,北望南岳衡山,南接奔腾湘江,京广铁路、武广高铁、湘桂高铁、京珠高速、衡枣高速、衡邵高速、衡炎高速等环绕四周,距高铁衡阳东站2公里,距南岳机场20公里。学校办学历史肇始于1904年创办的湖南官立南路师范学堂,百余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恽代英、张秋人、蒋先云、黄静源、黄克诚、江华、陶铸、张经武、张平化、张际春、曾希圣、唐天际、周里、盛荣华、杨旸、汪瀛、樊芬芳等是我校校友的杰出代表。
进入新时期,学校抢抓机遇,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06年学校以17个A的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0月,学校入选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18年12月,学校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6月,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整为一本招生。2021年5月,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东、西两个校区面积共2166亩。现有18个学院,48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8万多人,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学校以专业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拥有8个湖南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分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应用基础研究基地,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4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科普基地。拥有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5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拥有5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拥有1个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1个教育部—凤凰卫视·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9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4个省级优秀教研室。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衡阳师范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8 11:0:02湖南理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8 11:0:01长沙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时间:2024-07-18 11:0:06湖南警察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8 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