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和谐寝室文化氛围,创建文明健康的寝室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和学习效率,现就加强学生寝室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的主要内容
依照“自律自治先行、教育管理并重、依法依规治理”的基本思路,对照《中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长令第12号)第二十三条、《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南大学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等内容,重点围绕学生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寝室不文明行为特别是寝室深夜上网玩游戏、唱歌喧哗、不熄灯、晚归等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推动形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
二、具体安排
(一)学习宣传教育阶段(时间:5月20日前)
各学院组织全体学生深入学习《中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长令第12号)、《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南大学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等有关条款内容,通过新媒体、寝室文明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教育宣传和学习,做到学习过程人人参与,学习内容人人知晓;认真学习《中南大学学生寝室文明公约》,寝室全体成员签字并共同遵守。学习宣传教育过程要以班为单位形成详细文字记录,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学院自查自纠阶段(时间:5月20日?本学期期末)
此阶段要求学院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学院内自查自纠。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会自律机构、文明志愿服务队等学生组织的自律自治作用,切实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求寝室做到23:30前自觉熄灭大灯,并不做影响其他人休息事宜。学院要建立学生寝室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专项检查常态化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文明行为,对在规定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内,发生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行为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以常态化检查督促学生良好习惯养成。6月18日前,请各学院将学生寝室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自查自纠情况发到邮箱:8879978@163.com。
(三)学校专项督查阶段(时间:下学期开学初)
在各学院宣传教育、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会同学院对学生寝室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与学院年度考核评优挂钩。各学院要将学生在寝室日常行为表现纳入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考评要素。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落实规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年级辅导员为具体责任人。请各学院要做到广泛动员,务实推进,确保尽快取得实效。
2.要将加强学生寝室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与学风建设、身心素质提升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提升体育锻炼达标率、课堂到课率,大力降低挂科率、学业警示率。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8836415。
学生工作部(处)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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