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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小微企业入驻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解读

更新:2023-09-14 11:11:12 高考升学网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我国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通过对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具体行业特点认定。

从鹤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国第29个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鹤壁市税务部门按照“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的“四力”要求,在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上全力提速增效,通过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优化纳税服务方式、跟进调整税收征管措施等,全市3.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预计可享受减免税款2800万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共惠及全市3400余户企业,预计每月可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4327万元。

另外,发布会还介绍了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的12项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级政府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台的税费减免政策。其中,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2020年3月1日至5月底,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5个月。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

发布会上,针对记者提问的纳税人最关心的“12项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等问题,鹤壁市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是这样回答的。

问题一:疫情发生后,财税部门联合发布了12项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答:这12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直接用于支持抗“疫”一线工作,包括四大类政策:

一是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涉及个人所得税有2项政策: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3个税种有5项政策: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三是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共有4项政策: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

四是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涉及企业所得税1项政策:

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问题二:3月初,我省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核心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字上,即:减、免、缓、退。

“减”,是指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下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免”,是指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缓”,是指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严重困难但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符合缓缴政策规定的参保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限内须连续无间断,执行期最迟不能超过2020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且减免政策可与缓缴政策叠加享受。

“退”,是指为妥善、迅速处理各参保企业2月份已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最大程度的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采取先退后补的办法处理。对符合减免规定的企业已缴单位缴费部分全额退还,个人缴费部分不退还,待企业划型完成后重新核定并补收应缴单位部分。

问题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出台了哪些税费减免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

答: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帮助其降低负担。

1.2020年3月1日至5月底,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2.2020年2月一6月,对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5个月。

3.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

问题四: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答:为支持复工复产,筑牢企业后盾。税务部门决定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要求每个县(区)税务局选择不少于50户企业,由首席服务官直接进行对接服务。目前,鹤壁市税务部门已为402户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重点民生保障企业、外资外贸重点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配备149名首席税务服务官,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支持复工复产、发票供应、权益维护、个性化需求等方面,提供精准辅导和快速响应,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办理涉税事项中的实际问题,确保企业有诉求及时回应、有问题高效解决,分类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和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问题五:近期,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继对“稳外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复产?

答:在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疫情防控期间,我局针对全市外贸企业开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办税服务,减接触增质效,实行相关业务“网上办”“容缺办”“加速办”,在正常一、二、三类企业无纸化的基础上再扩围,所有外贸企业均通过网上申请办理退(免)税,暂不提供纸质资料;针对部分不能及时获取资料的业务实行“容缺办理”,加速业务办理流程,确保退税及时到位,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共受理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申请28户次,核准退(免)税额1211万元,办理退税额498万元。为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注入了资金“活水”。

做为市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调研工作组成员单位,3月初,我们联合市商务局、市物流中心、市财政局、海关等部门到淇滨区、示范区、淇县多家外贸企业进行复产复工情况调研,详细了解外贸企业疫情防控、产能恢复、原材料供应、用工等情况,向企业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外贸外资政策宣讲,对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共同进行了帮助解决,全力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复工复产。

问题六:税务部门的发票免费邮寄业务是如何办理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加强战略合作,推出抗“疫”新举措:自3月12日起至疫情结束期间,对全省纳税人实行税务发票“网上申领邮政寄递”市内免费送达服务。

发票邮寄的办理过程非常方便,纳税人可以通过登陆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官方公众号等,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菜单,办理发票申领业务并选择邮寄方式,即可通过邮政网络配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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