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可一次性补贴5000元
根据相关规定,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2015年6月-2018年6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十堰城区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就可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于下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交到市劳动就业局创业指导科。”市劳动就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所需资料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应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应持《就业创业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5号窗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本人与带动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明细表、《十堰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十堰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本市建行)。
在孵化基地外创业每年可领3600元场地租赁补贴
毕业5年内(2012年6月-2017年6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孵化基地以外创业的按照每年3600元标准给予场租补贴。根据申报条件,要求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成立时间在2年内,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元,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半年以上。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下月20日前将资料交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申报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十堰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费补贴申请表》、《十堰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费补贴申请人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本市建行)。补贴标准为300元/月,每年不超过36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需要提醒的是,2015年7月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不在补助范围内;2017年6月30日后办理的营业执照,下一年度核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孵化基地内创业每年最高可申领18000元补贴
据《2017年十堰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房租补贴申报认定方案》,十堰将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个体)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每年最高可申领18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需要提醒的是,2015年7月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不在认定范围内;2017年6月30日后办理的营业执照,下一年度核补。此外,补助面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不含公摊面积。而且,要求工商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元(包含认缴)。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于下月20日前,持《十堰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房租补贴申报表》、企业(个体)营业执照原件、企业(个体)代表毕业证或学生证、企业(个体)身份证、入驻协议(包括场租、水电费等约定)原件等资料,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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