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惠民政策 > 正文

辽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辽宁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更新:2023-08-15 13:32:22 高考升学网

高温补贴的存在,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抚慰了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员工,所以我国规定了企业应当在高温天气时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各省份都有按照自己省份的实际情况制定高温补贴的标准。那么,辽宁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辽宁高温补贴标准

辽宁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 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所需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调整津贴标准增加的工资在挂钩工资基数外单列。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已自行制定高温岗位补贴低于本规定标准的,应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高温津贴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降低或扣减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此外,对从事室内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以本通知月支付标准为计算基数,按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实际天数发放高温津贴。同时,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在温度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场所作业。 高温补贴时间 辽宁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二、高温补贴不得以实物代替

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用人单位应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控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调整津贴标准增加的工资在挂钩工资基数外单列,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不得安排孕妇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场所作业。

辽宁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按照辽宁省的规定,辽宁省的高温补贴在6-9月份进行发放,发放标准为没人6-12元每天,具体适用的标准按照企业的选择的标准进行,但不得通过饮料等实物替代。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还需要做好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最新图文

达州异地办理身份证地点所

时间:2023-08-13 16:0:56

广安异地办理身份证地点所

时间:2023-08-14 14:0:49

宜宾异地办理身份证地点所

时间:2023-08-13 14:0:50

南充异地办理身份证地点所

时间:2023-08-14 1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