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2018年温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温州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浙政发〔2012〕42号)精神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26号)要求,拟将2017年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城镇低保标准的100%确定,从651元/人•月调整到765元/人•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维持765元/人•月不变。调整后市区城乡低保保障金新增支出,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区财政体制的通知》(温政发〔2014〕78号)文件执行。
新的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应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1、户主申请报告。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3、授权核查委托书、承诺书。
4、《申请低保救助民主评议表》。
5、《低保公示反馈表》。
6、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7、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证明。
8、出具工资单、银行存款记录、社保医疗缴纳凭证、失业领取金凭证等相关证明。
9、申请低保前最近三个月的水电、话费单据。
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向所在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上述办理材料;
温馨提示:申请人家庭常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应当将户籍迁至常住地后方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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