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和注销规定
一、被录取的新生要注意什么?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学校注册报到。凡不按时注册报到的,由招生学校在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资格,不予保留学位。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于7月16日前到招生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报到手续;普通高中补录的新生必须在7月21日前到招生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中职学校在统一投档录取时间(即7月23-24日)录取的新生,须在7月31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各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阅各校《新生注册报到须知》。
二、普通高中的补录如何进行?
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补录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补录范围,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www.gzzk.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为补录最低控制分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凡未曾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符合补录范围、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均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补报志愿。补录办法通过广州招考网另行公布。
三、中职学校的补录如何进行?
中职学校统一投档时未完成计划及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学校,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统一公布中职学校补录计划,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补录办法如下:
(一)未被录取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办理补录手续,由招生学校直接在中招录取系统进行录取。
(二)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再参加中职补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到招生学校,由本人协助新录取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原录取结果,再办理录取手续。
(三)未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中职补录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以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方式办理补录手续。
四、注销和补录有哪些规定?
(一)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不能退档参加高中补录。
2.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而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学生,视作本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中职学校录取。
(二)中职学校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可在7月21-22日期间(普通高中补录结束后,中职统一投档录取前)到区招考办(基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2.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并要求参加其他中职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
(三)凡不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由招生学校注销其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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