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一、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周年取得的成效
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年来,我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学校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研究生“三助”工作、社会资助等为辅助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也就是说,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
资助资金投入大幅增长。十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323.63亿元,年度投入由2007年的14.35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48.59亿元,增幅为238.6%。国家助学贷款共发放金额97.5亿元,发放金额由2007年的1.88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12.03亿元,增长5.4倍。
资助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十年来,全省共资助学生1.01亿人次,由2007年的988.15万人次增长至2016年的1283.56万人次,增长3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发放124.75万人次,由2007年的3.6万人次增长至2016年的15.92万人次,增幅为342%。
二、各学段资助政策介绍
学前教育阶段,设立了政府助学金,对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给于资助,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资助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免学费范围是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按照各级政府确定的公办学校专业收费标准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为不低于在校生比例的1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高等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校内和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其中,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自毕业之日起,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承担,按年度还本付息;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一是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二是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资助政策;三是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四是对符合条件的赴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
三、现阶段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几项重要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扶贫,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施资助。我省在全国率先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各学段全免费、资助政策全覆盖的资助政策。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部免收学前教育保教费、各学段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二是建立精准认定机制,制定出台《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我省今年将出台《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建立健全四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机制,精准认定,精准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我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三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保证高校新生入学三不愁。进一步优化“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项目,使高校新生做到“三不愁”。
入学前不用愁。要求各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生通过这封《简介》可详细了解高校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入学时不用愁,我省已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注册入学;
入学后不用愁,入学以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学费减免等针对性的资助措施,保证大学生上学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