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一、政策依据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办字〔2021〕56号)。
二、对象范围
享受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人群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三、申请、办理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资助申请,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将受理并初审通过的拟享受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学生相关信息进行分类,并按类别提供当地民政、扶贫部门;民政、扶贫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信息,对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符合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资格进行审核;教育部门根据民政、扶贫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当年享受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学生名单。
四、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职专科或高职专科类(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