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补贴是为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西安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申请手续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申请补贴的范围包含哪些地方
内江市城区范围内(即西林、新江、东兴、城东、城南、城西、玉溪、牌楼、壕子口街道办事处辖区)
哪些人可以在内江城区申请公租房?
内江市城区(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城区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
问
申请公租房时间是怎样的呢
申请公租房时间根据实情情况而定,由市房管局统一安排。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内江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或公租房:
1. 申请人持有城区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2.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家庭;
3. 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两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 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二) 内江市城区低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或公租房(有自有住房家庭只能申请公租房):
1. 申请人持有城区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2.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3. 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2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 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三)内江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1. 申请人持有城区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2.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3. 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转让自有住房未满2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 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四) 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1. 全日制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
2. 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标准文本),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且毕业未满4年;
3. 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且未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五)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1. 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或连续购买工伤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购买3年以上;
2. 在内江市城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内)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标准文本),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3. 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上交相关资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入(包括住房救助对象)认定证明。非本人提供申请材料的应提供公正委托书。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用人单位负责入户调查和初审后,交于公租房管理实施机构复审。
由开发区或园区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且面向其园区或单位内部的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人员的申请、审核、配租工作,由投资建设主体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四、申请家庭应提供哪些主要资料
1. 身份证明:身份证(不含临时、第一代或过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
2. 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
3.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未婚声明书等;
4. 住房情况: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查档证明,农房情况(农村户籍由当地镇、村或街道、社区出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不用出具),租房合同或借住证明等;
5. 住房保障情况:未享受住房保障证明(内江市城区内户籍不用出具);
6. 收入情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入认定结果(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不需要提供);
7. 新就业无房职工还应提供:毕业证、劳动(聘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 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9. 非本人提供申请材料的应提供公证委托书;
10. 其他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