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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领取(附领取流程条件)

更新:2023-09-17 01:16:00 高考升学网

萍乡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领取,就业补贴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叫法,这是一种地方性政策,而且每个地方的具体规定都不一样,想要了解的可以去当地的政府或者劳动就业局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萍乡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领取(附领取流程条件)

一、萍乡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领取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萍乡大学生就业补贴领取条件及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力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吸引和留住更多青年人才,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人力资源保障,结合萍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给予租房补贴。对各类院校毕业生与企业(国有企业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首次在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办单位:市、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给予购房补贴。对各类院校毕业生与企业及教育、医疗类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在萍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建立优惠楼盘库,根据开发商企业承诺,购买住宅在各类常规优惠基础上再优惠100-200元/平米(具体优惠楼盘及额度另行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经办单位:市、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三、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对各类院校毕业生在萍就业创业后购买首套房,并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即可享受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倍数限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并且无房的院校毕业生,在满足租房支取条件下,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金额按不高于1000元/月的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各县区办事处)

四、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对工业园区企业、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含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类机构)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工业园区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办单位:市、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五、给予稳定就业社保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月最低档次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月最低档次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办单位:市、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六、给予创业补贴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萍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办单位:市、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七、给予创业贷款支持。对各类院校毕业生在萍创业的,1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免予担保。在萍个人自主创业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以上贷款按政策规定给予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办单位:市、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八、给予优秀创业项目奖励。对在萍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的,按照名次由高到低奖励:国家级20万元、18万元、16万元;省级10万元、8万元、6万元;市级5万元、3万元、2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办单位:市、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九、给予创业项目引导扶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发更多优质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整合各类资源和政策,加大扶持服务力度,提高高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创业成功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等部门,经办单位:市、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本措施所指各类院校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的大专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生。本措施相关扶持奖励政策与我市“昭萍英才”计划、《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有重复的(如购房补贴与购房安家费属同类型),按较高标准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其中,第1项措施所需资金由市本级和就业创业所在县区(含萍乡经开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各负担50%,第2项措施所需资金由所购楼盘所在县区(含萍乡经开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负担。第1-2项措施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拨付经办单位,年终再由市财政和有关县区(含萍乡经开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结算;第4-8项措施所需资金由市人社部门在全市就业资金中统一安排拨付经办单位,计入有关县区(含萍乡经开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就业资金分配额度基数。

三、萍乡大学生就业补贴相关文章推荐

(1)、2022年萍乡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萍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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