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日前发布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97元,同比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61元,同比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20元,同比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
从各地市收入对比来看,厦门市毫无悬念成为福建省居民收入最富有的地级市,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泉州力压福州排名第二。除了厦、泉、福三市,其余城市在这方面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值得一提的是,平潭作为省辖综合实验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仅次于上述三市,排名全省第四。
注:平潭县已属省辖综合实验区,故列入比较
从收入构成看,居民工资性收入7574元,同比增长8.4%;家庭经营净收入2609元,同比增长9.2%;财产净收入1309元,同比增长7.3%;转移净收入1705元,同比增长14.9%。消费方面,全省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281元,同比增长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