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加15天婚假,增加后婚假为18天,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再增加产假60天,明确为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截至目前,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内蒙古在内的至少19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故内蒙古婚假最长为:
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附:2016常州生育保险新政策:产假多30天婚假延长至13天
常报全媒体讯为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我市依法对《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昨日,市卫计委举行了相关新闻发布会。
《实施办法》重点在生育调节、奖励扶助与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事项的内容上进行修改,努力做到既保障国家提倡实行计划生育期间生育一个孩子夫妇的已有权利,又突出建立健全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管理和保障制度。
目前,全市符合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妻38.35万对,其中40岁以下的为20.35万对,预计今后五年年均新增出生人口3000至5000人。
生两孩无需审批,三类已有两孩的夫妻可申请再生育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生育两个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需要审批。有意愿生育一孩或者两孩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如为二孩需要提供第一个孩子的出生证件)等相关资料到一方户籍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流动人口还需持居住证,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双方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并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1.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