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那么今年全国两会有哪些热点提案呢,一起来了解最近几年全国两会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规定,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
问题: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如符合条件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
(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男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2)在2008年年底持《再就业优惠证》已享受社保补贴两年的人员。
(3)持《再就业优惠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且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所需资料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1份、《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审核认定表》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非首次申请补贴人员的补贴款,已直接计入申请人所持补贴存折。申请人可持补贴存折,在居家附近西安银行营业网点查询、领取。2012年首次申请人员和误将已领取的社保补贴存折销户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在西安银行盐店街支行领取。地址在盐店街38号,电话 87616316。
领取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受理卡。如他人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需咨询,可拨打西安银行客服中心:96779;市职介中心咨询台:82284287;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
4050社保补贴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社保补贴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的程序
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满50周岁以上-1958年 12月31日以前出生),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申请人已办理托管或建立社保档案,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享受时限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
近几日,有不少市民拨打媒体热线反映,这几天他们陆续收到一条微信,该微信上说,凡下岗职工,自己交社保医保的,国家给退两年的医疗保险费用,每人5千多元。读者欲求证此事真假。
记者看到这条微信内容是这样写的:凡事(是)下岗职工,自己交社保医保的,拿上医保交费单据,去社保904房间,国家给退两年的费用每人5千多元。这个消息很多人不知道,社保的也不告诉大家,所以内部政策,不知道就不给,去找的就给,你们谁是自己交社保医保的赶紧去办吧,我姐已领上。你提前把最近几年的交费单全拿上。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二科工作人员顾艳洁。顾艳洁解释说,微信内容涉及的问题应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疗保险补贴问题,微信反映的内容不准确。根据有关规定,我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补贴。目前医疗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失业人员本人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及缴费手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本人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审核后将补贴资金返还到失业金银行卡上。由于2012年7月1日以前采取了凭缴费票据返还的做法,2012年1月1日-6月31日期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未办理返还手续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医疗保险缴费原始凭证及复印件、失业金银行卡,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返还,市就业服务中心一直在正常受理。也就是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返还问题上,该中心严格按照上述政策执行,不存在内部政策,如有疑问市民可拨打电话12333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咨询,亦可拨打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二科的电话5181301咨询,不要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