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和接班人。
为了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西北大学继续面向陕西,通过综合素质考核等方式,自主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及人员构成
西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西北大学面向陕西自主选拔70人,招生专业涵盖6个专业(类):
理工类:生物科学类10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5人地理信息科学5人
文史类:中国语言文学类30人历史学类10人哲学10人
三、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具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申请专业 | 科类 | 报名条件 |
生物科学类 | 理科 | 高中阶段参加生物学科竞赛获省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奖励者;或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学术期刊发表生物类科普文章1篇以上者。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高中阶段参加地理学科竞赛获省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奖励者;或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学术期刊发表地理类科普文章1篇以上者。 | |
地理信息科学 |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科 | 具有一定的文学基础,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写作竞赛中获奖者;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高水平文学作品者;或正式出版文学著作者。 |
历史学类 | 具有一定的历史基础,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历史类作品者;或正式出版历史著作者。 | |
哲学 | 具有一定的哲学基础,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哲学类作品者;或正式出版哲学著作者。 |
注:以文章、作品作为报名条件,发表时间须在高中阶段且为第一作者。
四、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具体安排如下:
1.3月16日至3月30日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②申请人用蓝黑或黑色笔手写的1500字以内自荐书一份,包括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能力与健康状况的写实性自我评价;③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发表文章);④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所在中学未实施评价,可不提供);⑤中学校长或学术团体或专家(副高以上职称)的推荐信等。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其中,推荐信须由推荐者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6月5日至9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
4.6月11日,参加西北大学综合素质考核,地点为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5.6月2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五、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的优惠等级按照文、理科分为C、B20和C、B40,其中C等级不超过入选考生人数的50%。
六、录取规则及优惠条件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陕西省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并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报考我校。西北大学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2.优惠等级为C者,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6个专业类内)。
3.优惠等级为B40、B20者,高考分别享受40分、20分的优惠。即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40分或20分以内,即予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6个专业类内)。
说明: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七、监督机制
1.西北大学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工作。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资格审查和考核环节的组织与管理。资格审查实行随机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评审。综合素质考核环节,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现场抽签决定考生考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6.学校对整个考试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实际情况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办,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351信箱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9
咨询电话:029-88302211传真:029-88303892
网址:http://zsb.nwu.edu.cn/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教育部及陕西省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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