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程序
我校对初审合格考生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等。符合报名条件2的考生需加试实际操作(需自带实物作品)、制作技能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11日(14: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研究生东馆319室,现场确认后发放面试资格证。
2.面试:2017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资格证)。
3.认定:我校将依据考核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合格人选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备案,并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优惠政策与录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7年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10分)且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以上,且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七、监督机制
1.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科学选才,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自主招生全过程,监督电话:029-88493708。
3.各推荐单位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被推荐考生考试资格和所在推荐单位或个人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所有信息均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和家长须注意,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办法最终以教育部审核公示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电 话:029-88460206
传
真:029-88492310
电子邮件:ao@nwpu.edu.cn
官方网站:http://zsb.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陕西自主招生大专院校名单2
时间:2023-09-19 02:0:16陕西自主招生学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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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1 16:0:372019西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23-09-20 0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