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公务员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西藏“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可以参加当地的符合各类专业技术报名资格条件的考试;享受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参保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厅承担,并对承保机构实行政府采购;自治区政府鼓励“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活补贴标准从原来的二类区1100元、三类区1200元、四类区1300元上调为二类区2800元、三类区3000元、四类区3300元。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在进入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后,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并落实社会保险等的接续;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服务期内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经费保障
(一)“三支”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项,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生活补贴中扣除缴纳。
(二)“支企”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两项。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县财政负担1500元,用人企业负担不得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规定为服务生办理社会保险。
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三支”人员经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支企人员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服务人员继续留用,服务期满后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考时,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有关优惠政策
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女结扎证明》等证件,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加分后分数达到“三支”岗位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按照本人的报考岗位一并予以录取,不占用已经确定的招募指标。
2019新疆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时间:2023-09-16 09:0:032019内蒙古三支一扶报考条
时间:2023-09-18 14:0:282019西藏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时间:2023-09-18 03:0:052019宁夏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时间:2023-09-13 1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