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西安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现对学生转专业规定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是一项十分严肃且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从严掌握,认真把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程序进行。
2.高考时录入的文科、理科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3.各系(院)准许申请转专业学生数不能超过本专业本年级学生数的3%。
4.转专业原则上只限于一年级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入学以来无考试作弊、未受过行政处分、身体条件不受拟转入专业所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学习成绩优秀,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转专业程序
1.转专业工作每年五月下旬开始进行。由各系(院)根据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提出拟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见表1),由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所属系(院)报名并填写《西安医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见表2)一式两份,各系(院)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见表3)。
3.各系(院)对所有申请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材料后送转入系。
4.6月上旬,学校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审定,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课程由转入系(院)指定,教务处统一安排,面试由转入系(院)组织。各系(院)经考核、审定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6月中旬,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后,经主管校长审批,通知转出系(院),并报学生处、财务处备案。
四、学籍管理和教学安排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接到通知后在下一学年开学一周内到所转入系(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在转入系(院)报到后,其学籍、档案和管理即转至转入系(院)。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同类课程,经转入系(院)审批同意并报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科备案后可免修,已修读的其它课程可计入选修学分。未修读的专业基础课等必修课程必须补修。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符合毕业条件的,方可获得新专业毕业证书。
3.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当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末考核,如有考试作弊或受到行政处分,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表1:
五、其它
1.转专业办理参见工作流程图。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院系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
西安医学院英语系 | 英语专业(医学方向) | 本科 | 四年 |
西安医学院卫生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 本科 | 四年 |
西安医学院公共卫生系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精神病及精神卫生方向) | 本科 | 五年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四年 | |
西安医学院医学技术系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方向)、临床医学(眼科视光学方向) | 本科 | 五年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 | 本科 | 四年 | |
西安医学院口腔医学系 | 口腔医学 | 本科 | 五年 |
西安医学院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本科 | 四年 |
西安医学院药学院 | 药学、药学(临床药学方向)、市场营销(医药营销方向)、中药学 | 本科 | 四年 |
西安医学院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 本科 | 五年 |
1、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
序号 | 获批类型 | 专业名称 |
1 | 省级 | 临床医学 |
2 | 省级 | 口腔医学 |
3 | 省级 | 药学 |
4 | 省级 | 医学检验技术 |
5 | 省级 | 护理学 |
2、其他重点专业
陕西省特色专业:药学、护理、医学检验
陕西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学
陕西省优秀试点专业:护理
陕西省重点专业:临床医学
西安石油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2 10:0:30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招生网登
时间:2024-07-12 09:0:19陕西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1 11:0:07西安财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1 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