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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更新:2023-09-19 12:13:42 高考升学网

七、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学院重视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质量立校,形成了办学特色鲜明、专业结构合理、培养目标明确、就业体系完善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2008年9月,教育部专家组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了评估,获得“优秀”的评估结论。建校20多年来,学院为中国航空工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万余名各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地处素有西北“小江南”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汉中,自古以来就有“汉家发源地,中华聚宝盆”之美称,2006年被评为“CCTV中国最佳历史文化魅力城市”。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可使用土地面积753亩(50156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984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00余万元,馆藏各类图文信息资料39万余册。校园景色宜人,学风浓郁,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场所。现设机械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电子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基础学部、继续教育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研处、汉中工业技术研究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室、教学督导室等教学科研机构。开设高职专业26个,涵盖制造、材料与能源、电子信息、财经、交通运输五个专业大类。其中,已建成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校级教改试点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6门。建有设备先进的、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各类实验室,拥有可同时满足近千名学生实习实训的校办工厂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院依托航空资源优势,建有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燎原航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5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07年4月,经原国防科工委专家组实地考察论证,我院被国防科工委批准列为全国首批十五家国防科技工业高(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单位。从而形成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一体、服务军工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紧紧围绕培养高素技能型人才目标,积极推行“多证书”制度。学院定期举办就业洽谈会和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快捷有效的就业服务平台和广阔的就业空间,已形成相对稳定的以全国百余家企事业单位为主的就业基地。近四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尤其是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需求旺盛,一次性就业率高达99%。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98.55%、96.77%、96.68%、96.16%,连续四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高,他们以其职业素质高、技能过硬、适应性强而备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和好评,从而形成了立足航空工业、辐射全国各行业的良好就业体系。

学院坚持“特色兴院”、“为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的办学指导方针,以就业为导向,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毕业生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等特点,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招生计划:2009年我院面向全国9个省市国家计划内招生3200名,在陕西招生计划2945名(其中普招计划2790名,单招计划155名)。

招生对象及学制:①招收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②招收参加2009年陕西省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的三校生。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奖、助、贷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或由本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出的正在办理贷款手续的书面证明,这些材料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A、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B、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C、学院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学校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毕业生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荐就业,并由陕西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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