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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更新:2023-09-13 23:45:20 高考升学网

西安外事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西安外事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西安外事学院学费收费标准

高校名称西安外事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
专业分类及名称学费标准年同比涨幅(%)
一、文法财经类

1、本科: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体、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经济与金融、会展经济与管理23,000.0035.29
二、理工外语类

1、本科:英语、日语、法语、翻译、俄语、朝鲜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园林、交通运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口腔医学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5,000.0031.58
三、教育类

1、本科:学前教育27,000.0028.57
四、艺术类

1、本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27,000.0028.57

二、西安外事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西安外事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国际化、应用型、综合性、高水平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校。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二条 学校地处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126.4万?,建筑面积66万?;校园湖光山色、建筑中西合璧。学校开设本科专业42个、高职专业27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医学、工学、艺术学、农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经、管、文、医为主,工、艺、农、教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独特的创新创业教育、国际化教育、德育教育三大办学特色。学校设有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医学院、工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创业学院、七方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8个二级学院,主要培养面向经贸物流、文化传媒、医疗保健、智慧制造等产业的应用型人才。在校学生2.1万余名,教职工1700人。

第三章 办学类型及层次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外事学院(Xi’an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2713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本科普通高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学校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纪委、教学与研究部、学生工作部、行政部、保障部、各二级学院负责同志,以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委负责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监督;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预留普通类本科计划不超过普通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西安外事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1、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西安外事学院上线生源文、理不平衡问题。2、录取超出原计划数的平行分数的考生。3、用于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高职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先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第十条 对于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达到CC,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今年我校在山东、江苏、吉林、黑龙江、天津、陕西、新疆、广东和海南九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广播电视编导、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校考,这些省(市、区)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区)规定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其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统考或联考的省份承认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艺术专业课的成绩。

第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 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统考或联考成绩,没有实行统考或联考的省(市、区),认可其他院校专业课考试成绩。

第十四条 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统考文 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八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录取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只有专长学生和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经个人申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专业。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在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章 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相关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选,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3500元。 学校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每学年评选,分为四等,奖励标准1000-5000元。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提出贷款申请、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或信用社发放贷款。其最高额度8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偿。

第十一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优秀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陕西省专升本考试,提升学历层次。

第二十七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法,获得就业岗位。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019-888 029-88513888 传真:029-88751205 咨询QQ:4000019888 招生办微博: http://weibo.com/u/2808171760(新浪) http://t.qq.com/xianwaishizsb(腾讯) 招生办官方微信:西安外事学院招办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鱼斗路18号 邮编:710077 网址:http://www.xaiu.edu.cn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外事学院。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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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西安外事学院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商学院、国际经济与物流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医学院、工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8个二级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3个独立教学单位。

附属学校

西安外事技师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附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专业设置

统招专业

本科(四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汉语国际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园林、音乐表演、文化产业管理、英语、法语、日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护理学

专科(三年)

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新闻采编与制作、主持与播音、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应用英语(商务方向)、应用英语(教育方向)、应用日语、应用法语、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控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护理、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疗美容技术

五年制专科

应用英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旅游管理、国际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

(面向陕、甘、宁、晋、豫、青、新初中中考生录取)

国际合作教育

招生类别

专业名称培养模式留学国家

专、本连读

(统、非)

国际商务3年国内专科+1年海外本科

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

本科(统)

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1年英语强化+2年专业课程+1年海外留学

职业中专

中专(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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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

  • 市场营销

  • 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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