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大学招生简章尚未公布,参考2017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 | 备注 |
经济管理类 | 10 | 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或化学 | 类内所含专业见附件1 |
理学工学类 | 10 |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上海市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等方面的学科类竞赛奖项;
2.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科技类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且获得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
四、网上报名
2017年3月24日至4月5日,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考生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无需另外邮寄书面材料。
2.网上填报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及专业志愿,考生根据兴趣可以报1-2个专业志愿;
2)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该申请表需本人签字、中学核实信息、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未签字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3)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论文、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参加面试时需出示证书原件以查验),其中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者,其获奖情况等不予认可;
4)个人陈述:体现本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品质,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签字);
5)《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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