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舟山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舟山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材料
企业补缴:
单位经办人填写补缴申请、社会保险登记证
个人补缴:
1、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3、《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4、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补缴流程
企业办理
1、企业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稽核处办理欠费补缴手续;
2、稽核处到地税到账模块查询企业缴费情况;
3、核实企业欠费月份;
4、企业如已在地税网申报,因余额不足未扣款,告之企业到地税大厅直接补缴欠费月份;
5、企业如未上网申报,稽核处出具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联系单,企业凭联系单到地税大厅办理补缴欠费月份;
6、企业补缴后稽核处对欠费月份办理社保费到账业务处理。
个人办理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上材料到舟山市劳动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打印业务单据
2、到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舟山市劳动保障局打印收据。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
电话:0580-2281511、0580-12333
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定海区昌国路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