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台州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补缴条件
补缴条件: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因非本人原因造成的社保费用应缴未缴。
补缴材料
补缴材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补缴流程:
1、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补缴证明材料;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给予核定、补缴;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台州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576-88510527
办公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路233号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