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那么南宁社保转移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跨省转移(转出):
已办理停保手续的人员且无欠缴年社会保险费。
跨省转移(转入):
1、已在南宁市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
2、非广西户籍的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办理材料
一、职工养老关系转入
1.办理转入资格申请,提供:
(1)区内转入的,提供《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跨省转入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2.办理转入手续,提供:
(1)区内转入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2)跨省转入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二、职工养老关系转出
1.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3)如有《养老保险手册》的,提供原件核实。
(4)如有欠费且放弃补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1份。
2.办理转移单
(1)区内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2)跨省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