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宁波社保卡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社保卡设置统一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000000”,由个人自行修改。社会保险各类业务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选择是否使用密码。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提供密码结算和默认密码结算两种方式。金融借记账户的密码由个人在银行柜面设定。
2、在社保卡试运行阶段,社保卡密码功能主要用于持卡人通过专用终端设备查询个人权益及更新卡内数据,还可用于持卡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各类查询,医保就医暂不实行凭密码结算。
(一)社保卡申领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由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制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激活启用。社保功能也可以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全省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激活启用,还可以在“宁波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人脸认证后激活启用,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常使用。
(二)参保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办理的,按制卡银行规定进行办理。
(三)参保人在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第一次使用社会保障卡(如:就医购药、金额查询)后,原医疗保险卡自动作废。原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待遇信息(包括个人帐户信息)不会变更。原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障卡只是作为身份认证凭证(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
(四)参保人在未启用社会保障卡前,原医疗保险卡仍可正常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发生损坏、遗失等,不再重新制作,参保人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尽快启用(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