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以省(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缴费基数上限:300%社平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60%社平工资。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市)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计算方法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
2、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3、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三)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按照目前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满15年,即必须满180个月。中间可以中断,不影响领取养老金,但如有中断,会影响养老金待遇。缴费满15年的提倡继续缴纳,多缴多得。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方法为当地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可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自由选择并确定缴费基数,下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
缴费=缴费基数20%12
例: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2000,按照基数60%缴费
一年费用:200060%20%12=2880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政策不同,具体缴多少需要询问当地社保局。
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它属于团体寿险的一种。
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
补充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
中国目前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以下一些共同特点:
(1)采用个人账户积累模式。
(2)一般情况下,只有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3)缴费来源主要是企业的自有基金、奖励与福利基金,基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积累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不能进行市场化投资。
(5)企业自愿建立,国家不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