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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社保新政策及个人缴纳比例最低基数

更新:2023-09-20 07:06:33 高考升学网

养老金

2018年1月1日起,陕西养老金具体调整办法:

一是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

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的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周岁至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对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周岁至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工伤保险

调整时间:本次全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标准和原则

伤残津贴

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5元、175元、165元、155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121元的,增加到3121元。

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44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24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520元的,增加到2520元。

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207元;因公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98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人均调整增加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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