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营口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属下列情况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支付所有生育保险待遇:
(1)违反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及擅自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2)职工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拖欠生育保险费的;
(3)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
(4)其他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
营口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生育的: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接生医疗诊断书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流产的:医疗诊断书、上环证(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做节育手术的单位开具的)。
营口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营口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女职工从怀孕到生育期间,所发生合理的生育医疗费(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实行限额报销:
1、正常生育医疗补助费800元;难产生育医疗补助费1100元;剖腹生育医疗补助费1900元;
2、妊娠合并症医疗补助费28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200元。
4、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医疗费100元;满三个月以上未满五个月流产的医疗费400元;满五个月未满七个月流产的医疗补助费600元,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医疗补助费800元。
5、母婴同室的住院床位费,其标准在40元以内的(含40元),按50%给予报销,超过40元的,按20元标准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