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山东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及如何领取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山东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生育证》;
6、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7、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
8、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9、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2、生育保险持续缴纳一年以上;
3、生育期间用人单位为职工持续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流程
职工生育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山东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的增加60天;
5、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6、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7、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8、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