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二胎放开效果预计最快2026年显现
上世纪70年代,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我国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1月写入新修改的《宪法》。
30多年后,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多位专家认为,此次全面放开二孩,并不会带来出生率的猛增和人口数量的剧烈反弹。与此同时,对于社会中出现的诸如老龄化等问题,该政策仅能起到缓解作用,预计最快在2026年才能显现。
中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变迁史
1953年8月政务院批准了卫生部关于《避孕及人工流产法》。
1955年3月发出了《关于控制人口问题的指示》。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了:“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当年,马寅初提出了他对人口问题的主张,发表了“新人口论”。
1962年底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
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商业部、燃化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提出:除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外,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1973年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上,提出了“晚、稀、少”的口号。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把计划生育提到国策的高度。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0年提出:计划生育要采取立法的、行政的、经济的措施,鼓励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本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符合特殊情况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这其中就包括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情况。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二胎全面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