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本文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青岛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青岛产假多少天?
青岛产假158天,享受生育津贴。近日青岛市人社局确定了生育保险2016年青岛参保职工享受产假以及生育津贴等待遇的具体事项。据了解,2016年青岛产假除去正常产假98天外,还增加60天产假,并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
目前,《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9%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纳标准的调整,由市人民政府决定。
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但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是没有依法给予员工应享的工资福利的,这是违法的行为,依法是应受到相应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