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两化融合,提高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一是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专项行动。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信息化辅导站、培训基地、体验中心等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创新中国行”等中小企业信息化普及教育、宣传培训和应用推广活动。推动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帮助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探索和推动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支持小微企业的核心业务发展,提高小微企业的发展质量、效率效益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继续开展“技术服务进园区”计划。依托10个省级专业性服务平台和部分重点服务机构,深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等中小微企业集聚地,开展技术研讨、质量测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活动,加强创新服务,助力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全年开展不少于10(场)次,服务企业1000家。三是实施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工程。鼓励小微企业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我省七大传统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性产业方向,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成链配套”发展能力,鼓励和引导“小升规”培育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推进全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集约发展、提升发展。全年力争新增培育1000户“小升规”企业。四是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为基础,以“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为引领,2015年培育“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达到3000户,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户。
(四)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开展管理咨询服务活动。会同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专业管理咨询机构等社会资源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在全省分片区开展“管理咨询下基层活动”,全年组织不少于10(场)次、服务企业1000家。二是继续实施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和我省“天府英才工程”、“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依托社会力量,广泛举办中小微企业家培训活动,年培不少于3000人次。三是开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联合省属职业技术学院和相关培训机构,开展小微企业技术人员技能再培训,提升专业人才素质。
(五)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
一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兼并重组,引进投资合作,采取混合所有制经营方式等,优化股本结构,扩大单体规模和担保实力,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担保。联合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对开展中小企业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项目管理担保机构库,实施动态性管理,建立并积极推动实施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力度。充分发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大改善融资环境类的扶持资金规模,实行按补助期间新增担保额的1%给予业务风险补助;加大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力度,增加按当地财政增资的25%给予资本投入的资金规模;继续贯彻落实担保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执行三年免征营业税以及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政策。三是千方百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开展精准性、常态化的银企对接工作,开展“园区金融直通车”活动,搭建“产业园区企业电子金融服务平台”和“产业园区金融服务站”两个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更直接、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建立工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数据库,实现项目信息数据与金融机构直接对接。继续开展对企业上市及挂牌培育工作,鼓励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强融资知识培训,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思路、提高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
(六)加强合作交流,支持小微企业开拓市场。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措施。由省级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发布《政府采购指导目录》,增加工业中小企业产品比重,帮助“四川造”产品造拓展本地市场份额。编制《四川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服务指南》,搭建政府采购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政策和采购项目,拓宽政府采购信息覆盖范围。二是鼓励参加各类展会。积极支持全省中小微企业参加第12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政府性展览展销,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三是支持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中小微企业参加我省“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产品推广活动,通过“天府网交会”等电子商务平台扩大网上交易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七)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一是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梳理、简并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建立健全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库,逐步形成动态调整发布机制,不断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二是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不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法人类中介机构与挂靠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脱钩改制,对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机构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公布机制。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梳理并规范涉企前置服务及收费,形成目录清单并予以公示。四是制定出台推进全省企业减负工作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要求,制定我省减负意见,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在全省形成推进企业减负的工作合力。五是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开展企业负担网上调查评价工作,做好第四届减轻企业负担宣传周活动。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完善案件转办机制,坚决查纠各类涉企违纪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和参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进度安排
(一)2015年3月,启动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5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由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
(三)2015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完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机制,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和服务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针对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服务力度。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支持力度,促进各类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全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相关宣传报道,提振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在四川经济日报、中小企业四川网、四川中小企业手机报建立专项行动专栏,定期发布中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努力营造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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