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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平台(官网登陆)

更新:2023-09-16 19:05:05 高考升学网

在互联网时代,网上办税简便易行,足不出户,绿色办税,让依法纳税更容易、更节省、更人性化。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了山东各项网上办税操作流程及一些相关政策,您一定收藏好!

各省税务入口内蒙办税平台 西藏办税平台 甘肃省办税平台
青海办税平台 黑龙江办税平台 新疆办税平台 云南省办税平台
广西省办税平台 山西省办税平台 吉林省办税平台 宁夏办税平台
海南省办税平台 江西省办税平台 辽宁省办税平台 重庆办税平台
福建省办税平台 湖南省办税平台 陕西省办税平台 河南省办税平台
贵州省办税平台 河北省办税平台 天津办税平台 四川省办税平台
湖北省办税平台 浙江省办税平台 江苏省办税平台 山东省办税平台
广东省办税平台 上海办税平台 北京办税平台 安徽省办税平台

一、山东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平台官网登陆

山东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平台官网登陆网址如下:http://banshui.sd-n-tax.gov.cn/

二、山东网上办税相关流程和政策知识整理

增值税

1、问:我单位进行抄报税后,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失败原因:预缴发票汇总金额为00.00税额为00.00,加上附表一第1-5行、第8-13行、第16-19行其他发票价税合计申报数据为2580.00,普通发票报税数据为4946.00,应如何处理?

请您确定在开据发票时,是否有营改增项目未按要求标注“已缴纳营业税”、“预收款”等信息,详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六)》。

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造成一窗式比对时无法准确提取到报税数据的,请纳税人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2、我单位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提示申报信息写征管系统失败,失败原因:系统内部异常调用系统服务出错,异常所在server名hxhd_sdst_svr0011,异常原因:1010310006000085:《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增值税价税合计合计数”减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列“价税合计”第2+4+5+9b+12+13a+13b行(“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1%税率+6%税率”+“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3a+13b)的绝对值必须小于等于90,应如何处理?

自2016年10月申报期起,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进行增值税申报时,《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栏调整为不可修改状态,第3栏价税合计值与“第1栏乘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的值,允许有90元的差额,如您报表中此差额超过90元,请检查数据是否正确。示例:纳税人本期分别有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项目、及适用5%税率的项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2、5行数据填写如下:

但在税负表填写时,未将以上项目分开适用税率分别填写,如下所示:

由此造成第3栏价税合计值与“第1栏乘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的值不匹配,申报数据无法写入征管系统。需纳税人调整《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3、问:我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网上办税平台没有《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需要填写该表,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开放范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税费种认定信息中,含有101017713建筑物(2)-增量房或101017723构筑物(2)-增量房的有效税费种品目信息。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纳税人不提供《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如需填报,请联系当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增加以上征收品目后,网上办税平台再重新提取。

4、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为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一般项目列的本月数第12栏进项税额为0?

此问题主要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确认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埋藏税额合计”的“税额”生成的数据。该栏数据为0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一般项目列的本月数第12栏进项税额也为0,可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35栏等栏次确认数据填写的正确性。

二是如您单位本期存在即征即退业务,请按实际发生业务,分别手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2栏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

5、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状态提示:“申报失败所属期:2016-09-01至2016-09-30主表填入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839.49与出口退税系统查询到数据:0.0不一致,请修改!”应如何处理?

请确认您单位“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与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数据是否一致。

6、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级分支机构,申报状态提示:“该纳税人为分支机构且申报缴纳方式为1(财政划拨)或者3(分摊预征)方式,无需申报!”应如何处理?

根据您单位当前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的增值税汇总备案信息,分支机构且申报缴纳方式为1(财政划拨)或者3(分摊预征)方式的,无需申报,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缴纳。如您要按其他方式进行申报,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7、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失败提示“系统内部异常调用系统服务出错,异常所在server名hxhd_sdst_svr0010,异常原因:1010310006000072: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不能大于起征点”,应如何处理?

请联系96005656坐席电话或咨询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查询登记信息中的登记注册类型,如当前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登记注册类型为900“其他”类型的,需要联系税务机关修改,重新选择实际应该所属的类型。

企业所得税

1.问:我单位为工业企业,查账征收类纳税人,本季度所得税申报实际利润额累计未超过30万,为何打开《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否”?

工业企业即所属行业明细代码”为06至4690范围内的企业, 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1)2015年度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104“从业人数”<= 100人;且105“资产总额”<=3000万(注意:表中数据项的单位是万元);且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为“否”

(2)且主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 30万元。

请确认以上项目是否同时满足要求。

如《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三项有任一项不满足以上要求,将不可享受小微优惠;如《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三项均满足以上小微优惠要求,但主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万元,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实际利润额累计小于等于30万元的,可在保存时根据提示信息选择是否享受小微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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