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在2018年3月15日前进行,由各确认点负责组织。体检医院须设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主检医生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和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将体检结论认真填写在《考生体格检查表》上,加盖医院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考生须在《考生体格检查表》上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体检医院要在每个考生的体检表上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指导建议”中的项目,并告知考生本人。
体检结束后,各确认点须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逐个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有无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体检结果含糊不清、字迹潦草和其他倾向性问题,如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各确认点须按规定程序将考生体检信息准确输入计算机,打印《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核对签字确认,对其体检信息准确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代签。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市招生考试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安排在指定的市级复检医院体检,3月25日前作出复检结论。考生若对市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在3月30日前向省招考中心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在终检医院进行体检并作出最终裁定结论,录取时以终检结论为准。对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工作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市招生考试部门核对体检信息无误后,2018年6月10日前按要求将《考生体格检查表》和体检信息光盘(一式四份)报省招考中心,《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由确认点留存备查。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内容。
对口升学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7日、8日。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晋教职[2017]3号)精神,从2018年开始,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结果综合体现为“合格”或“不合格”。
除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外,其他专业类别仍实行“文化素质+专业综合”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综合满分300分,考试总分600分。其中外语类、教育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美术类只考文化素质,不考专业综合,考试总分为300分。
文化素质和专业综合实行闭卷笔试。本科、专科考试内容相同。考试时间及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见附件2。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中的选择题部分,考生需填涂机读答题卡,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和确认点负责指导和培训考生正确填涂机读答题卡。
报考山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专业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命题、考试。
(二)考生的考场号和座位号,由省、市招生考试部门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市招生考试部门于考试前一周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公布或泄露。每考场安排30名考生,尾数可设混合考场。
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准考证》的打印工作。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考试的有关事项。
(三)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考试前一周,考生到确认点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忻州市教育局)作为本市组织对口升学考试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市招生考试部门、考点、工作人员要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切实做好试卷在运送、交接、保管和施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选派专门的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保密室,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保密室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考前验收合格,单独使用,同高考试卷互不见面;试卷保管、收发现场必须有视频监控,实时录像;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配置金属探测仪、无线电信号屏蔽仪等设备,视频监控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并要做到实时监控、录像(所有和考试有关的视频录像至少要保存半年以上);要加强考试队伍建设,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考前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熟练掌握各工作环节操作规程,职责分明,责任到人;要实行随机抽派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提升考试实时监控的能力,着力抓好考试实施和考场管理,严格执行备用试卷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切实保障考场秩序;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须接受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考点,严禁监考员携带对讲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携带的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须放置在考场设置的“考生物品存放处”,不按规定存放的,按作弊处理;严禁任何人在考试时将试卷和答题卡带出或传出考场,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替考以及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对口升学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考试期间,省招考中心向各市派出巡视检查团,监督检查所到市对口升学考试情况,各市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省派巡视检查团的工作。
各考点在考试期间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由考点主考和省派巡视员共同管理,对举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招考中心汇报。
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招生考试部门、考点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职业技能考试
2018年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采取笔试或机试的形式,专业基本技能采用现场操作或机试的形式,考试内容根据《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技能考试大纲》确定。专业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考试范围,考前2个月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职业技能考试在2018年4月10日到4月30日进行,由各主考院校在此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专业具体的考试时间,考前省招考中心统一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晋教职[2017]3号),主考院校负责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制卷、考试、成绩评定和登分工作。各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省教育厅和省招考中心有关规定做好职业技能考试工作,并于2018年5月5日前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职业技能考试考场记录单、成绩册及光盘(一式四份)。
5月中旬,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职业技能考试具体事宜见《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职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另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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