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以上(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濮阳市户籍且未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市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濮阳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市入学的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细则
(一)发布招生信息。各县(区)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报当地县(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后,于2023年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要求,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官方网站、招生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二)组织招生报名。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要统一使用市城区“一网通办”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各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要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提前发布招生报名通知,明确招生报名审验材料、报名时间、报名方法等相关要求。符合市主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市城区“一网通办”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报名。符合各县入学条件或区农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报名。登记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
(三)制定招生计划。各县(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报名数量及省定班额标准等要求,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四)公布招生范围。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根据上级招生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划片方案,并报当地县(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划片方案,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严格审核信息。参加市城区“一网通办”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报名的学生,由各区教育部门分类汇总,并核实新生入学登记信息,不需要家长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并于8月15日前,通过市城区“一网通办”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将审核合格的学生信息分配到各招生学校再次核实,核实存在争议的,可入户核实、查验必备入学证件。参加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报名的县(区)学生,由各县(区)核实新生入学登记信息。并于8月15日前,通过省招生平台,将审核合格的学生信息提交各招生学校再次核实。为保证入学信息的真实性,鼓励各县(区)抽调各学校责任督学到校开展入学信息审核监督,做到“谁主管谁签字、谁审核谁签字、谁监督谁签字”,确保公平公正。
(六)公布入学信息。各县(区)要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要求各招生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0日前,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告知学生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或通过网上直接打印《入学通知书》。
(七)开展阳光分班。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属地教育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和实际入学人数及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学校班数,提前确定分班时间、地点。“阳光分班”现场,要在社会各界代表监督下,对录取的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不得采取考试、测试方式分班。分班结果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特色班。分班名单确定后,由学校根据班数,抽签确定班主任名单,并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安排相应的任课教师。
(八)注册接续学籍。招生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应于9月15日前,将当年录取学生名册盖章后报属地教育部门备案,并依据录取名册进行注册学籍或接续学籍。各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情况出现。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学籍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出现学生学籍和录取名册不一致等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一、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是什么
1、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异地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住所证明材料;
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
5、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1、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以下三种手续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一年级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的体检表。
3、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
4、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学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体检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其他证明材料:一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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