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我国法治建设步入崭新的历史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庄严选择。经过65年的不懈探索和追求,我国建设不断推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擘画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蓝图,我国法治建设步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的中央全会。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规律、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我们党对担当执政使命,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等根本性问题的深刻认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依法治国期待的积极回应,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首次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法治体系,建设。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制度,贯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是我们党在探索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又一次重大飞跃,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更高目标的追求。
——深刻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必然遇到这样那样的诸多问题,法治建设也不例外。全会指出了我国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如: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等等。这表明,我们党敢于正视这些问题,并且有能力通过实践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推动我国法治事业健康发展。
——清晰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些重大任务浑然一体,涵盖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领域和重要环节,是坚持和完善法律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极大推进了理论、法学理论的创新。全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了许多重大的创新观点,比如,关于“党的领导和是一致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的观点;关于“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的观点;关于“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观点;关于“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的观点;关于“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的观点,等等。这些重大理论创新,必将有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
——系统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保证机制。主要体现在: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制度;贯彻理论,特别是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法治为民,以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深化法治领域的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改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准确理解和系统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任务
根据《决定》和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路、新目标和新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坚定不移走道路。坚持在什么样的道路上推进法治建设,是一个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大问题。实践表明,照抄照搬他国的法治道路模式行不通,会水土不服,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道路,才最可靠、也最管用。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进行实践探索,成功开辟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能够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法治道路,这就是道路。这条道路的鲜明特征在于:党的领导是道路的本质特征,制度是道路最根本的制度基础,理论是道路的理论指导、学理支撑和行动指南。走好道路,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注重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
二是法治体系。体系是法学理论的新概念,是法治建设的新思维。法治体系是法律体系形成后,我国法治建设迈入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新格局,为国家治理体系构建坚实的宪法基石和法治基础。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即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恪守立法为民,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当前法律实施环节存在的很多问题,不少是由于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引起的。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的监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志多次强调,要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司法不能坚持公平正义,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依法治国就难以全面推进。当前实现公正司法,要加快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以主人翁意识,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仰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习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要不断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自治,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就是国家制度体系,只有通过法制化,将各种国家治理制度上升为宪法和法律,以法律的普遍约束力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才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的执行力。国家治理能力,包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国家机构依法履职的能力,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提高这些能力,最关键是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五是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宪法和法律是党和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凝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宪法法律的制度,通过国家宪法日、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等,让人们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公民法人权利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公民法人法无禁止皆可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监督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加强法治建设,归根结底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要特别重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热点领域的人权保障,充分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和救济权。
六是坚持依法执政和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相结合。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对国家各项事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依法执政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执政党能不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成效。坚持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关键是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确保党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执政权,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法治化。坚持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关键是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从严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纪可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把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严惩腐败、整风肃纪作为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点,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和特殊党员,决不给腐败留有制度空间。
三、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
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担负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使命。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坚定不移跟党走道路;要增强创新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发展,用法治理论创新引领法治体系创新和法治实践创新;要注重实践,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治宣传、法学教育等领域,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成为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要发挥好团结、引领、组织、推动、协调作用,努力形成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
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要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多种平台,学习、宣传、阐释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法治建设的全局性、根本性、前沿性问题,围绕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和国家建言献策,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咨询服务,当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更好更有效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要立足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等显著特点,特别是联结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实践各个领域的独特优势,努力作好各方面法律服务工作,夯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支撑。我们要发挥作为法学界法律界跨界群众团体的优势,积极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形成完善的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法律实务部门的高层次人才“双千”计划实施;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对外交流等多种形式和平台,培养、举荐优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不断壮大党领导下的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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