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李金科同志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李金科,男,满族,1968年8月出生,辽宁宽甸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理学学士。
1989年8月至1993年7月东北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93年7月至1995年5月辽宁省水利学校教师;
1995年5月至2000年6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2000年6月至2001年7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副科级、正科级秘书;
2001年7月至2003年1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2003年1月至2003年6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六处副处长;
2003年6月至2008年9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六处处长;
2008年9月至2014年12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2年5月至2013年9月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辽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2015年11月至2017年2月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8年12月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5名干部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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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国,1960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陶乐县人武部副部长,石嘴山军分区政治部组织干部科科长,石嘴山市石炭井区人武部政治委员,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正处级巡视专员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拟任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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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生,1964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调研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直属中小学校管理处)处长,拟任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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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 彤,1972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体育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兼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副主任,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副处长、调研员,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宁夏体育运动学校校长,拟任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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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云,1966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石嘴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市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调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现任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陆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拟提名为石嘴山市副市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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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天江,1972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银川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旅游系统党委书记,银川市金凤区委常委、副区长,银川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接待办公室主任,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银川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银川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务。现任银川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为贺兰县县长候选人。
公示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1。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1名干部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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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耀,1970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政委、总队长,办公室主任,吴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石嘴山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拟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分管日常工作)。
公示时间为1月18日至1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1。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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