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策的推动和大力的优惠补贴,我国的电动汽车销售量一直在上升。但是买车容易充电难的情况却让车主哭笑不得。虽然说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车的发展,但“充电桩荒”的问题,让不少车主头疼。那么2022年巢湖新能源汽车申请充电桩需要什么资料手续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首先申请的车主须要填写,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申请登记表。要注意如实填写表格里面相关的内容。
2、当维修人员上门在住宅小区内安装时,申请人需要在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3、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在登记表上确认并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就为申请人建桩。
4、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要拿着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申请登记表、身份证明材料、车位现场环境照片、车位证明等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区域供电部门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其中登记表要注意准备好五份,送给供电部门统一收取存档,会由市建委、经信委、用户、车企各存一份。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位于全国前列,合肥、芜湖市作为国 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 基础。但从全省情况看,仍然存在建设发展不平衡、配套政策不 完善、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73 号),推动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 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着 眼培育壮大我省电动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完善政策 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将我省打 造成为竞争力强、布局合理、网络健全、应用领先的电动汽车充 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
(二)发展目标。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 500 座, 分散式充电桩 18 万个。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 基础设施,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 200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 60 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50 座。 ——积极推进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充电桩配建工作,新增用 户专用充电桩 15 万个。鼓励有条件的专用充电桩对社会公众开 放。——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 前原则,新增城市公共充电站 70 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3 万个。 ——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形成省内高速服务区城际快充网 络,新增城际快充站 120 座。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指导。组织编制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各市要制 — 2 —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完善独立占地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并 将有关内容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和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做好与本 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二)完善标准规范。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提升充电设施领域安徽标准的主导权和话语 权。编制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充电标准 统一。开展充电设施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措施研究,及时制修订 相关标准。完善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电池等产品标准,明确防 火安全要求。制定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标准。完善充电基础 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充电基础 设施的道路交通标志,逐步建立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 准为辅,相互衔接、协调配套,符合安徽实际的充电设施领域充 换电关键技术、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等标准和道路交 通标识体系。
(三)明确配建要求。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 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 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新建住宅小 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 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 10%。研究制定老旧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物 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套改造实施办法、私人用户居住地充 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充电桩车位管理办法等。
(四)加强配套电网。根据住宅小区、各类建筑物配建充电 基础设施需求,合理提高用电设计标准,修改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 3 —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为充电基础 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服务,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不 得收取接网费用,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
(五)推进设施建设。各市要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 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 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 建设,尽快形成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 营管理、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充电车位分时共 享的市场机制。
(六)建设城际网络。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研究制定我省 城际快充网络建设运营方案。优先推进合肥经济圈及合肥—芜 湖、合肥—安庆、合肥—蚌埠等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到 2020 年, 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 求。
(七)构建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融合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构建统一信息交换、促进互联互通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全省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组建工作。
(八)引入社会资本。各市要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车场站以 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 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4 —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建设运 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 台。
(九)拓宽融资渠道。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 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 次担保体系,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 渠道。引导和鼓励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研究 制定发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债券等办法,适时推出充电基础设施 资产证券化产品。
(十)加大示范推广。各市要结合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要, 积极开展“示范小区与单位”“示范区县”“城际快充示范区域” 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合肥、芜湖市作为全 国示范推广城市,要积极开展节能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进 一步创新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和配套政策,探索各种先进适用充电技术,总结形成可复制、可 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促进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普 及。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率先利用内部停车场 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十一)加强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电力安全管 理规定,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 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 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充 — 5 —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 安全隐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 同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 重大事项,定期调度、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 革委(省能源局)。各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全力 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市要切实承担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 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 作。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 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统筹调度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建设。
(三)简化报建手续。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的要求,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装报建流程,减少充 电基础设施报建报装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四)完善有关政策。构建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市场 化机制。研究制定我省充电设施分类目录电价,允许充电服务企 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
(五)营造舆论环境。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 宣传充电设施的使用及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接 — 6 —受度。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 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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