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开封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1、开封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三楼西(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
咨询电话:0371-25550258
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咨询电话:0371-25550200
24小时投诉电话:0371-255501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开封市公安局出入境龙亭区受理点
办公地址:开封市蔡胡同2号(午朝门派出所大门东侧)
咨询电话:0371-25322364
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咨询电话:0371-25550200
24小时投诉电话:0371-255501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 15:00-18:30(夏季)
3、开封市公安局出入境顺河区受理点
办公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工农路与新曹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顺河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19837813626
非工作时间及及节假日咨询电话:0371-25550200
24小时投诉电话:0371-255501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4、开封市公安局出入境鼓楼区受理点
办公地址:开封市大袁坑沿街80号(鼓楼公安分局卧龙派出所院内)
咨询电话:0371-25323312
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咨询电话:0371-25550200
24小时投诉电话:0371-255501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 15:00-18:30(夏季)
5、开封市公安局出入境禹王台区受理点
办公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东闸口北街禹王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371-22032133 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咨询电话:0371-25550200
24小时投诉电话:0371-255501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6、开封市公安局出入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受理点
办公地址:开封市汉兴路157号
咨询电话:0371-25322648 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咨询电话:0371-25550200
24小时投诉电话:0371-255501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 15:00-18:30(夏季)
7、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祥符区纬三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路北祥符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
咨询电话:0371-22369085
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0371-2236903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8、开封市尉氏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尉氏县南二环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咨询电话:0371-22065039
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1833786732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9、开封市通许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通许县裕丰路西段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371-24966510
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137232680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0、开封市杞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综合服务大厦十三楼
咨询电话:0371-22796247
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0371—2899180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11、开封市兰考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兰考县中山北街与兴兰大道交叉口阳光大厦五楼
平时办公及咨询电话:0371—26993403
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0371—2698011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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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6 03:0:07广安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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