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东莞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191号
电话:0769-1234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莞城分局出入境办证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高第街1号北楼1楼
电话:0769-2223755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出入境办证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东路12号
电话:0769-2308210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出入境办证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158号
电话:0769-2308227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出入境办证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爱民路2号一楼
电话:0769-22278866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出入境办证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京瓷路2号
电话:0769-8611919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出入境办证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15楼
电话:0769-8288879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出入境办证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中麻路71号
电话:0769-8881918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出入境办证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32号
电话:0769-8851529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出入境办证厅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崇焕中路33号
电话:0769-2308290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签注类型:
香港:3个月一次、3个月两次、1年一次、1年两次
澳门:1年一次、3个月一次(注意:自助机只能申请1年一次澳门签注)
所需材料:
1、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自助机只识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存在以下情况,则需在前台办理:
(1)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
(3)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4)持非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我省申请赴港澳签注的,必须面见申请人,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填表办理(表格需要贴照片)。
(5)申请人是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公务员、银行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证件及单位意见(即:政审表)需提交到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28号窗口或分局出入境办事窗口。【不限制代办人的身份】
注:政审表的有效期为3个月。另外,市直各部门、各镇街园区等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报送敏感人员数据的单位,自2016年11月起均已启用“东莞市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信息系统”,2016年11月前单位已审批的政审表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2016年11月1号起统一由审批系统打印政审表。如政审表中标明出行时间的,除按以上规定执行外,需在标明的出行时间前到出入境提交申请。
注意:根据我市人事主管部门规定,使用东莞市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信息系统的政审表必须使用彩色打印。
收费:
一次签注每项15元人民币;二次签注每项30元人民币。(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缴费方式:
无论通过哪种途径申请续签,都可通过以下4种缴费方式进行支付:
一是持银联卡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缴费;
二是到市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缴费;
三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四是关注“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取证时间:
(一)卡式和本式通行证:
卡式(只能本人续签,需验证指纹)
赴香港:即签即取。
赴澳门:距离上次签注已隔两个月,即签即取;未隔两个月则需等到已隔两个月再办理。
本式(若本式通行证在分局自助机办理续签,不选择快递的情况下,需自行去市局取证。)
赴香港:无论距离上次签注多久都需等7个工作日取证。
赴澳门:无论距离上次签注多久都需等7个工作日取证。
【注意:这是针对取证时间,赴澳门个人游需隔两个月才能申请续签】
(二)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不能在自助机即签即取,需等7个工作日。
(三)急事急办(需到市局办理):需提交相关急事急办材料在市局出入境办事大厅前台提出申请,不能通过自助机或网上办理。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可以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予以办理。(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取证方式:
卡式:需交后台处理的问题证,一般不需要交证)
自行取证: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取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本式)
自行取证: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委托他人取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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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6 03:0:07广安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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