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哈尔滨道里区学区划片划区详解,本详解附带哈尔滨道里区学区附近住宅小区分布图。如您对道里区学区划片的其他问题可以联系区教育局咨询。
兆麟小学(对口:76中学):
道里区上江街,大约在地段街一片(非全部),
斯大林原一委(地段街以东、一面街以西、公园街以南、森林街以北)、
斯大林二委斯大林四、五委、兆麟六、七委(柳树街以北、地段街以西、兆麟街以东、森林街以南)森林街部分、
朝阳胡同部分友谊路部分、井街部分、金安美豪
群力兆麟小学(暂定:群力第七中学):
群力第四大道以南、上江街以东、职工街以西、群力第七大道以北、天鹅湾小区及上江街小区。
群力兆麟二小(对口:暂未确定):
玫瑰湾、宝石花园、百年丽景、丽水丁香园、新城小区、新城花园、群力新苑
经纬小学(对口:113中学):
经纬四道街单号的全部,双号中的6号、30号院。
经纬五道街经纬六道街北安街114~200号经纬街上(在经纬五与经纬六间的部分)
群力实验小学(对口:群力经纬中学):
群力第二大道与灵江路交口
群力观江国际、盛和世纪、盛和天下、海富第五大道、恒盛豪庭
民生尚都小学(对口:暂未确定):
民生尚都小区
欧洲新城经纬小学(对口:光华中学):
欧洲新城小区
爱建小学(对口:爱建中学):
爱建滨江社区
河松小学(对口:36中学):
道里区河松小区,河松小区,河柏小区
朝鲜族中心小学(对口:朝鲜1中/ 朝鲜2中):
面向哈尔滨市全部朝鲜族适龄儿童
江沿小学(对口:76中学):
上游街(科学宫附近)
安静小学校(对口:60中学):
安静 17 22委,经纬 6/7/8/9/10委,经纬街 130号175号,北安街 68??140号
柳树小学(对口:51中学):
地段街部区域
江沿小学(对口:76中学):
上游街(科学宫附近)
一、明确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2.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3.实行“阳光招生”,坚持程序规范,环节透明,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完善招生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深入贯彻市区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工作管理
1.明确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暂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期满,没有特殊原因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如有超龄学生入学,学校必须调查清楚超龄原因,与家长签署《未曾入学承诺书》,如发现该生重档曾经上过学,将进行统筹安置。
初中招生对象为我区小学的毕业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暂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办法:
(1)小学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公办小学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新开发小区所属学校尚未建成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房产合同和进户单等相关票据)、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由学校进行实地踏查,确已进户入住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及适龄学生人数、周边学校办学规模、容纳学生数量进行暂时统筹安置,待学校建成后家长可自愿办理转学手续。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有关证件核查审定协议书》,暂时安置的新区适龄儿童家长还要与安置学校签订《暂时安置协议》,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学区范围见附件)
(2)初中招生办法
公办初中招收由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①新建初中学校除优先安置对口小学毕业生入学外,可以接收户口在对口小学学区内且已入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和初中学生(毕业年级除外)。群力兆麟第二小学(拟命名)2017届毕业生安置工作按《道里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康富小学(拟命名为群力兆麟第二小学)对口中学的决定》文件执行。共乐小学并入相关小学后的毕业生按照《道里区教育局关于共乐小学撤并的报告》中的要求执行。安阳小学毕业生安置办法参照《哈尔滨市道里区201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②户籍在我区但小学在外地就读的、在公办学校跨区就读的、在民办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返回我区就读初中的,由我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各小学、初中要配合区教育局做好上述学生的入学安置工作。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12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将申请于6月19日前报区教育局。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5日前向户口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出具户口和小学学籍材料。户籍在我区,小学在外地就读的,返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向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规范体育、艺术基点校的招生工作。教育局将加强对体育、艺术基点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的管理。我区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可以在我区招收批准项目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和省级以下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均不得跨学区招收特长生。
严格控制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特长生招生数量,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新生总数的5%。
5月30日前制定我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区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严格按公示的学校、项目、名额、时间和办法招生,招生结果要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认定制度。
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通过文化课考试招收特长生。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按照《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执行,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学校容纳空间,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就业证明。
5.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也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6.做好民族学校招生工作: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到本民族学校就学。到本民族学校入学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族学校就学。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在朝鲜小学毕业的小学生,直接升入朝鲜族第二中学。不再就读朝鲜族第二中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须在6月12日前向朝鲜小学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庶区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哈教联发[2013]4号)精神,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8.外籍生入学: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道里区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有朝鲜小学、兆麟小学、欧洲新城经纬小学、爱建学校、群力兆麟小学、第113中学、朝鲜族第二中学校。
9.集体户、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就学: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10.做好农村地区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确保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村小学和教学点不得随意撤并。
11.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
12.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新生分班要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新生要均衡分班,严格控制大班额。对教育资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要通过建立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
1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所有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作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不许以成绩不合格为由剥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并不得加收费用。
14.统一招生和分班时间。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8日。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6日。
15.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收借读生和无学籍的学生。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三、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道里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雷 高建绪
副组长:刘 义 郝淑芳 刘亚萍
成 员:李荣及 谢银忠 崔 玫 柏轶焘 孙晓黎 张凤雨
四、招生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系统公众形象,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将站在深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树立良好行业风气和社会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确保顺利圆满地完成今年招生工作。
2.加强领导。道里区教育局将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一把手”负总责,校长要与教育局签订责任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协作应急机制,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之间要建立专项工作直通网络,保持信息畅通;各校要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成立应急小组,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平稳有序。
3.及时公开招生信息。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将通过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
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小学招生学区范围、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初中招生对口学校,经市、区教育局批准的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学校的网站公告、在社区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4.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杜绝“大班额、重点班、快慢班”以及乱收费的现象。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学校,区教育局在招生、分班等重要环节派专人到学校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招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因政策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在全市、全区教育系统的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招生工作咨询地点及电话
小学:道里区教育局初教科(工程街85号)电话84696417
初中:道里区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57中学新阳路109号) 电话84839102
道里区教育局初中科(工程街85号)电话84699013
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道里区教育局监察科(工程街85号) 电话84693079
2019年毕节中小学学区划分
时间:2023-09-19 09:0:322019年安顺中小学学区划分
时间:2023-09-16 13:0:212019年遵义中小学学区划分
时间:2023-09-19 18:0:042019年六盘水中小学学区划
时间:2023-09-17 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