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日举行的第二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养老保险分论坛的专家发言中,全国社会保障教学与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郭士征向会议提出了一种区别于当前“延退”的“渐退”的退休方式。他建议,可以在退休前逐步减少工作量、减少工资发放并提前领取养老金。
郭士征认为,延迟退休是趋势,但办法并不是只有每年延迟几个月一种,而主要考虑实行哪种办法所产生的副作用最小。郭士征表示,“延退”的担心之一,就是会对社会就业造成一定冲击,尤其是对年轻人就业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另外对企业来说,生产成本可能有所增加,而劳动生产率还可能受到影响。
“为此,我们必须设计出一种既能少影响就业,又能使企业减少成本的支出办法。”郭士征提出。
所谓“渐退”,郭士征解释:假如目标退休年龄为65岁,从60岁起一直到65岁止,被分为五个阶段,每段一年。第一年劳动工作量减少五分之一,工资收入减少五分之一,养老基金递补五分之一。第二年也仍然是劳动工作量减少五分之二,工资收入减少五分之二,养老金递补五分之二。以后以此类推到第五年为止,也就是到了65岁退休前,工作量没了,工资收入也没了,完全依靠养老金,从而完成“渐退”的全过程。
相比“延退”,郭士征认为,“渐退”能缩短改革进程,力度平衡,引起社会震动小。他认为,工作量逐年减少,对社会就业的总量减少有积极意义。同时,工资收入逐年减少,也在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养老基金也因逐年支付,减轻了基金的支付压力。”郭士征说。
人社部: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将适时公开征意见
近日,一些媒体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和部分省份养老金发放问题非常关注,网民也有一些反映。为此,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对此表示,正在抓紧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李忠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是立足我国国情,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借鉴国际经验,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李忠透露,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方案过程中,会充分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看法,综合平衡。总的考虑是,根据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劳动力状况,把握调整的节点和节奏,“小步慢走,渐进到位”,即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同时提前向社会预告,给公众以心理预期。
李忠表示,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这个方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报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
人社部:长缴养老金更划算
近来,有观点认为“养老保险多缴长缴,未必划算”。一些年轻人觉得,养老这件事,对自己来说很遥远,有钱不如干别的,不用那么早参保缴费。一些已经参保的中年人觉得,已经缴满15年了,未来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没必要再缴下去。
养老保险多缴长缴,到底划不划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此进行了回应。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们持这些想法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实这种做法并不“划算”。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退休人员退休时领的养老金,与其工作时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直接相关。缴得多、缴得长,领的养老金水平自然高。15年只是判断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能否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
由此可见,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额息息相关。个人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养老金水平就越高。一个人每月缴纳300元、连续缴费15年,与每月缴纳600元、连续缴费25年,两种情况下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差距很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首先是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长期缴费的,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其次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和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个人缴费越多,享受的政府补贴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因此,个人账户积累额越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多。
自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统一参加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多少与缴费多少挂钩。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同样是缴费越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越高。
“不管对哪类参保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都是划算的。”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强调。
截至底,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8.58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