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2018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缴费费率。
根据《关于2018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缴费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696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至2906元,上限18213元保持不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单位13%,个人8%),每月缴费金额不低于610.26元。
肯定有小伙伴有疑问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
它的调整对我们又有何影响?
什么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其实就是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的标准参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也就是说
你的缴费基数下调了
就意味着你每月要缴纳的钱数
也会减少
从长远来看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
是为促进企业职工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有效增收,
保证社保基金的稳健运行,
切实发挥社会基金保障民生、
服务民生的作用。
江门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
根据现行规定,本市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2018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每月缴费金额不低于581.2元。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扣费存折(卡)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申办。蓬江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到各“邑门式”服务中心办理。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现下,人们工作变动频繁,工作换了,参保地变了,社保关系是否需要转移,退休以后在哪里领取养老待遇,这些都需要考虑……
现阶段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跨省和省内执行的政策不一致。
跨省转移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关系转移:
①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③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统筹基金一并办理转移,统筹基金按12%的总和转移。
省内转移
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