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是一个天使来到人间,当我们沉浸在喜悦中时,也带来了很多烦恼。因为宝宝抵抗力比较差,容易生病,特别是新生儿刚出生到3岁前这期间。更让爸爸妈妈们担心的是,现在各种流行病高发和容易传染,动不动各种抢救和监护措施齐上阵,除了身累心累外,治疗花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这个时期最需要新生儿医保“助力”!
在本市取得户籍的新生儿,只要办理参保登记,即可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是记者日前从市医保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的。
据了解,新生儿医保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的范畴,但在出生当年参保和就医与成年人情况不一样。针对这个特殊的参保群体,市医保管理中心日前下发《大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新生儿参保、新医方面人性化的新举措,明确了具体规定和操作规程。
市医保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新生儿参保就医新举措,主要分为参保登记和就医管理两部分亮点。
参保登记:以每年的11月30日为时间节点,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取得大同市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本年度内无需缴费就可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对于12月份出生的新生儿,考虑到新生儿办理户籍时限的情况,在当年或次年取得了大同市户籍后,均视同为下一年度参保登记,即可免费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两年的医保待遇,使得新生儿参保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和人性化。
但需特别提醒的是,对于11月30日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如果当年未取得大同市户籍而在次年取得户籍的,则要按出生当年和次年的个人应缴额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额补缴两年的医保费。(此举主要针对新生儿出生当年即发生医疗费用的情况。)
就医管理:新生儿取得了大同户籍,但在外地出生,按照《通知》规定,在统筹地区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给予报销;在统筹地区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急诊规定给予报销,区分省内、省外。即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属于外地户籍,但新生儿在我市出生,并取得了户籍,按照《通知》中“在统筹地区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给予报销”的规定执行。这就保障了在我市出生的新生儿最大化地享受到医保待遇,做到新生儿医保全覆盖。
另外,报销费用时,新生儿参保登记后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在定点医院按医保流程进行实时结算;参保登记前在我市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参保登记后由其监护人到参保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须携带: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本市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大同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请单》;急诊报销增加材料:住院病历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