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是国家针对未成年少年儿童给予的医疗福利。不仅可以报销门诊费用,还可以报销住院、手术等医疗费用。以下是整理的外地户口新生儿医保办理及所需材料报销比例的内容,仅供参考。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少儿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负责。
参保条件
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
办理材料
1、少儿的《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非在园在校);
2、少儿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少儿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少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
5、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港澳台外籍人员的,则需提供有效证件(永久性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现役军人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儿办理材料:
出生后三个月内,以户口为单位,到街道或社区参保缴费并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在异地住院,需要携带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均加盖医院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医保报销(市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
办理流程
1、向社区、街道或社保机构提交参保材料。
2、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从监护人银行账户中扣取医疗保险费,若是少儿首次办理医保,首次办理金融社保卡免费。
温馨提示:
1、新生儿入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缴费从出生月开始计算。
2、其他非在园在校少儿,缴费从申报当月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