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说明
1、具备惠州户籍;
2、已参加惠州生育保险,并在生育前已进行生育备案;
3、参保人新生因疾病住院的;
4、新生儿出生时间在8个月内的。
政策说明
1、新生儿出生之日起8个月内,其父母需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2、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内因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
3、新生儿跨年度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缴纳上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后,居民医保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提交资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出院诊断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5、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6、惠州银行帐户(父母中一方)。
流程:申请人带齐上述资料至惠州社保局或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提交,审批受理后,将于25个工作日将符合报销条件的报销款项划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帐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