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通过国家跨省结算平台,宁夏与海南、陕西、安徽、吉林、重庆、四川、新疆、浙江、山东、北京、内蒙古自治区等11个省(区、市)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成功结算58例。
长期以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直都是老百姓的“痛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宁夏紧紧抓住国家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有利时机,以社保云建设为支撑,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手段,全力打通异地就医壁垒,实现了区内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宁夏已经建立区内联网结算系统实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实现了宁夏境内就医直接结算,首批74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统筹区覆盖率达到100%。今年初又实现2089家定点药店异地购药直接结算。
在此基础上,宁夏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实现与国家跨省结算平台对接,目前已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27个统筹地区、1870家跨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全国联网。
近期,宁夏制定下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在备案范围上,从异地安置人员扩大到长期异地居住、驻外工作和转诊转院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作为就医地,在定点医疗机构上,从现有15家跨省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大至74家,保证每个市县至少有2家或以上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四类人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宁夏社保局副局长吴兰介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下四类人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民政策,分别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驻外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安排,从2017年6月份开始,将异地就医备案范围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扩大到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转诊转院人员,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吴兰介绍,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在跨省异地就医之前,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网上)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没有备案将不能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必须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参保人员必须在就医地公布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不能实行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应加强与医生的沟通,尽可能使用就医地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对于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和驻外工作人员,如果患的是小病,建议他们尽可能到居住地医疗服务质量较好的三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这样报销比例会相应高一些。
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报销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实行就医地管理,使用就医地目录,执行参保地政策、国家平台清分,省市两级清算”的模式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结算。国家平台按月对各省跨省异地就医费用进行清分,参保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清算,省级间清算资金由各省级财政互划。
对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外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和120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和80%,基本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5万元以上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进入大额补助,35万元(含35万元)以内大额医疗补助费用按90%支付,超过35万元以上的大额医疗补助费用按70%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暂按区内各分统筹地区相关政策执行。
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外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一、二、三档缴费支付比例分别为85%、90%和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一、二、三档缴费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和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0元,一、二、三档缴费支付比例分别为45%、60%和6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一、二、三档缴费分别为7万元、12万元和16万元。
跨省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备案
自治区社保局医保结算处处长刘燕介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制度,通俗讲,就是只有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以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必须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我区的备案线下和线上可以同时备案。线下,就是对长期异地安置退休、异地居住、驻外工作以及转诊转院等人员持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线上,就是参保人员可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12333nx.gov.cn)自助办理异地备案和备案变更,通过在网上录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信息,上传相关电子证明材料,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即完成备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