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辽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过程中,聚焦群众就医、结算的痛点问题,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经办思路从审批型转向服务型。在关键环节创新管理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加大信息公开,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增强执行力,排解群众苦恼,增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那么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有哪些政策呢?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何规定的?本文介绍了关于辽宁异地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一、辽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在沈阳、大连、抚顺、本溪、锦州、营口、铁岭、盘锦、葫芦岛九城市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基础上,丹东、辽阳、朝阳三市也在积极推进相关软件升级改造工作,预计今年就将加入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
异地居住人员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就可以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再垫付资金和往返报销。
二、报销比例: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43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据了解,沈阳已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加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包括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已经在沈阳进行异地就医登记的达1890人,超过170人次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随着登记人数的增加,医疗机构也将增加。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辽宁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了320元,增加40元。对低保、五保、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群体参保缴费给予部分或全额补助。,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贴标准提高至380元,增加60元。据了解,近年来,沈阳市已多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起初政府补助标准只有40元,后来提高到80元、120元,然后又提到了200元、240元、280元,又提高到320元。个人缴费也逐步提高,但提高的幅度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