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流动非常大,异地就医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老人随子女迁到大城市、单位常驻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疗等,如果没有当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费不少钱。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呢,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济南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济南医保异地报销的比例多少钱等知识。
待遇项目 |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 | 驻济高校大学生 | |||
住院待遇 | 起付线(中医医院降低2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无起付线) | 省部三级医院 | 1200元 | 700元 | |
其他三级医院 | 1000元 | 700元 | |||
二级医院 | 700元 | 400元 | |||
一级医院 (含社区医院) | 400元 | 200元 | |||
乡镇卫生院 | 200元 | 200元 | |||
报销比例 | 省部三级医院 | 45% | 70% | ||
其他三级医院 | 60% | 70% | |||
二级医院 | 7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75% | 8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85% | |||
一级 (含社区医院) | 80% | 90% | |||
乡镇卫生院 | 90% | 90% | |||
异地住院 | 异地安置人员 | 异地安置人员在备案地住院,执行上述报销政策 | |||
异地转诊转院 | 按照省部三级医院的标准支付 | ||||
未办理异地转诊转院 | 按照相应级别医院的标准减半支付 | ||||
封顶线 | 25万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 ||||
门诊慢性病待遇 | 病种范围 | 17个。恶性肿瘤的治疗、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血友病、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只适用成年居民)、苯丙酮尿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强直性脊柱炎、结核病、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有心、脑、肾、眼、酮症并发症之一)、冠心病或脑梗塞安装血管支架的抗凝治疗 | |||
起付线 | 200元;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无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起付线;精神障碍无起付线 | ||||
报销比例 | 省部三级医院 | 45% | 70% | ||
其他三级医院 | 60% | 70% | |||
二级医院 | 7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75% | 8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85% | |||
一级 (含社区医院) | 80% | 90% | |||
乡镇卫生院 | 90% | 90% | |||
肾功能衰竭的 透析治疗 | 一级及以上医院80%,乡镇卫生院90% | ||||
恶性肿瘤的治疗 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 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低于75%的统一按75%执行 | ||||
封顶线 | 高血压 | 1100元 | |||
糖尿病 | 1800元 | ||||
其他病种 | 25万元,与住院合并计算 | ||||
参照门诊慢性病管理 | 在门诊使用康柏西普、雷珠单抗、阿柏西普和地塞米松玻璃体内植入剂治疗黄斑变性,使用特立氟胺治疗多发性硬化,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使用波生坦治疗肺动脉高压,使用芦可替尼治疗骨髓纤维化。其中,重组人生长激素、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每人每年报销不超过3万元 |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起付线 | 无起付线 | |||
报销比例 | 50% | 65% | |||
封顶线 | 400元 | 500元 | |||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 额度报销 | 概念 | 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 | ||
起付线 | 1.4万元 | ||||
报销比例 | 起付线-10万元报销60%;10万-20万元报销65%;20万-30万元报销70%;30万元以上报销75% | ||||
封顶线 | 40万元 | ||||
贫困人口倾斜政策 | 起付线5000元。起付线-10万元报销65%;10万-30万元报销75%;30万元以上报销85%。无封顶线 | ||||
特药报销 | 概念 | 将省统一组织价格谈判的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治疗其它疾病的特效药品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对参保人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特药费用,给予一定补偿 | |||
药品种类 | 5种。注射用依那西普、盐酸沙丙蝶呤片、盐酸达拉他韦片、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 | ||||
起付线 | 2万元;贫困人口无起付线 | ||||
报销比例 | 60% | ||||
封顶线 | 20万元 | ||||
门诊免费药待遇 | 药品种类 | 5种。治疗高血压的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治疗糖尿病的二甲双胍片,治疗冠心病的硝酸异山梨酯片 | |||
支付标准 | 对已签约普通门诊统筹的参保人,医保基金全额支付,每人每年不超过80元 | ||||
大学生、少年儿童门急诊意外伤害待遇 | 起付线 | 200元 | |||
报销比例 | 80% | ||||
封顶线 | 2000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 ||||
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待遇 | 住院康复 | 省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无 | ||
门诊康复 | 参照门诊慢性病管理,按病种,每人每年报销不超过3万元 |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 | 起付线 | 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无起付线 | |||
报销比例 | 50% | ||||
封顶线 | 按病种,每人每年300元。使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额外增加100元 | ||||
生育医疗待遇 | 顺产1100元、阴式手术产1350元、剖宫产2300元 | ||||
家庭病床待遇 | 向社区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申请,待遇标准参照住院 | ||||
贫困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补贴待遇 | 对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享受医疗护理待遇且鉴定通过的农村贫困失能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居民医保贫困人口医疗护理补贴 | 无 |
济南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6、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参保人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是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所致伤病的;
二是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或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是整形、美容、矫正治疗的;
四是因引产、流产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
五是在境外发生的;
六是有第三者责任赔偿的;
七是其他不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
济南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济南市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以及起付线标准的规定见下表:
同时还有二次报销的报销比例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和40万元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起付标准:省(部)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
大学生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200元。
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报销比例: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标准分担:
少年儿童和按一档标准(3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按以下标准规定: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按二档标准(2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按以下标准规定: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5%,个人负担65%;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大学生报销比例按以下标准规定: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